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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新进教师入职须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4-11-22点击数:

为便于新进教师在人事处教师发展科办理各项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博士后请附相关证明。

二、个人需填写的材料

1.“西安理工大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西安理工大学预聘制博士师资合同期考核目标和任务书”;

3.“西安理工大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西安理工大学预聘制博士师资合同期考核目标和任务书”在教师发展科领取。

三、专项办公费拨付

持教师发展科开具的“专项经费划拨单”到财务处核算中心办理专项办公费。

四、安家费发放

持教师发展科开具的“现金领据”到财务处核算中心办理安家费。

五、租房补贴申请

1.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租房补贴申请表”。学校审批后,租房补贴每月随个人工资一起发放。

2.“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外租房补贴申请表”在教师发展科领取。

六、科研启动费申请

1.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学校审核后,签订“西安理工大学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的专任教师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研究协议书”。

2.在个人科研系统录入项目信息,持“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和“西安理工大学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的专任教师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研究协议书”到科技处办理项目立项和经费调拨手续,而后到财务处办理上账。

3.“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西安理工大学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的专任教师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研究协议书”在教师发展科领取。

4.科研启动费申请应在入校工作后六个月内提交。

七、生活补贴每月随个人工资一起发放。

八、说明

预聘制博士师资仅可申请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转入事业编制后,按照事业编制相应标准享受专项办公费、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九、联系方式

1.人事处教师发展科办公地点:金花校区综合一楼308室,联系电话:029-82312822。

2.科技处办公地点:金花校区综合一楼二层。

3.财务处办公地点:金花校区综合二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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