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西安理工大学关于推荐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资科时间:2019-07-19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29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商办人函〔2019〕2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省直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可推荐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非英语语种干部。

部(省)属高校可推荐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非英语语种干部。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守纪律规矩,注重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胜任驻外外交工作所需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掌握计算机相关应用技能。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汽车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熟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外交工作的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服从国别安排。

注:根据文件精神入选人员将由商务部借调出国工作2年,派出地点由商务部统一安排。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学校筛选推荐

1.个人申报

申报人须严格对照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岗位要求,结合个人实际,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申请报名,填写《驻外人选推荐表》(附件1),将《驻外人选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教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有非英语语种的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的驾驶执照等复印件)提交学院。

2.学院推荐

学院对申请人填报内容及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做好协调工作。筛选并推荐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提交推荐意见及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及师德师风等意见。

3.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筛选。

(二)上报推荐

通过学校选拔的推荐人选,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申报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登录驻外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网址为zwks.mofcom.gov.cn。书面报名材料为考试系统自动生成的《驻外人选推荐表》,相关信息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2.报名材料

报名登录考试系统,注册账号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完成在线报名后,下载《驻外人选推荐表》,补充填写有关信息后打印纸质版与附件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3.考试等后续安排

上级部门对学校推荐人选按照选拔有关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综合考试、组织考察和岗前培训等。

(三)报名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将报名人《驻外人选推荐表》,附件材料,学院推荐意见,政治立场、师德师风等表现,《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等材料于2019年7月23日17:30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靳鑫  韩华

联系电话: 82312318

                             人事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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