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工程系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3-26点击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行政工作进程,现组织工程系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参照西理人字[2003]第14号文件执行,同时结合陕人社函2018759号文件精神,对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论文或论著成果方面的基本条件进行明确

1.个人年度考核情况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2. 论文或论著成果方面的基本条件

①申报工程师,要求任现职以来至少取得2篇(本)论文或论著成果,其中至少1篇为申报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角色完成,且发表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或至少1本申报人撰写6万字以上(工作量以论著版权页载明情况为依据),且属于公开发行的专业著作、教材等论著成果。

②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任现职以来至少取得3篇(本)论文或论著成果,其中论文成果必须由申报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角色完成,且发表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每本论著成果必须是申报人撰写6万字以上(工作量以论著版权页载明情况为依据),且属于公开发行的专业著作、教材。

(二)根据西安理工人事20177号文件,此次评审对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要求作为必备条件。

(三)继续教育参照我校高教系列操作办法,此次暂不做要求。

(四)申报材料(工作业绩、管理文件、科研、论文、著作、获奖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截止2019年3月31日的成果,已使用过的评审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主要进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5日-410

个人填表、认证,所在单位汇总公示上报

4中下旬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

基层单位推荐

4月下旬至5中下

学校组织处室联评

学科组评议、推荐

校评委会评审

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三、其他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在人事处网页上浏览;评审表格与往年不同,请下载最新评审表(附件1)认真填写。

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评审过程中,严格按学校工作的安排进行。申报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要在本单位公示。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人事处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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