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发放事业编制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国家工资调整补差及2016年底暂扣个人养老保险同步发放的温馨提示

作者:信息员时间:2017-11-09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根据陕人社发[2015]37号文件、陕人社发[2016]47号文件及陕政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经人事处、财务处整理统计,现对我校事业编制人员(含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教职工)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国家工资调整补差及2016年底暂扣个人养老保险同步兑现发放。预计7月21日前转入教职工工资卡中,此笔收入合并年底绩效工资结算时依据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请及时查收,互相转告。具体工资调整明细可添加人事处微信公众号xaut_rsc查询。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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